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与香港商报开展宣传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与香港商报开展宣传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与香港商报开展宣传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香港商报创办于1952年,系我办媒体。香港商报以权威性经济类新闻报道为主,长期以来香港商报作为浙江对外传播的主要阵地之一,做了许多有影响力的报道,获得多项浙江省对外宣传奖项;多年来,香港商报亦为浙港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做出了很多具体实事,是名副其实的“浙港桥梁”。它立足香港,沟通四地,商通全球,是中国政府唯一特许在中国内地公开自办发行的香港报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内容规定和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内容规定香港商报有限公司在此项服务采购上拥有唯一性、不可替代,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要求。因此建议该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香港商报深圳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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