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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面积监测-河湖面积变化指标监测及信息发布、河湖数据工作报告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1 20:26:08 本文标签:竞争性 河湖 面积 监测 

项目概况

河湖面积监测-河湖面积变化指标监测及信息发布、河湖数据工作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7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0319194611-00224089

项目名称:河湖面积监测-河湖面积变化指标监测及信息发布、河湖数据工作报告编制

预算编号: 0025-00014163, 0025-0000029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51000元(国库资金:1051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01000.00元,包2-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河湖数据工作报告编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1000.00

简要规则描述:一是采用2025年4个季度卫片影像数据,每季度对全市新增河湖图斑数据进行解译,统计分析全市河道变化情况,再通过外业调查,核实相应时段变化状况,完善新增河湖变化图斑信息,形成每季度的新增河湖面积监测报告;二是利用2025年度卫片,结合采购方已有的域外农场河湖水体数据,针对上海域外农场范围内的河湖水体变化进行监测、复核及数据整理,最终形成上海域外农场河湖水体成果报告。

标项二

包名称:河湖面积变化指标监测及信息发布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以2024年河湖报告确定的水体空间数据为本底,叠合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行政许可涉及的填埋(新开)河湖相关信息、已认定为违法填埋的河湖相关信息以及各区报送的河湖变化信息进行分区更新,必要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RTK 打点及面积测量,提升数据准确度。形成的全市初步数据成果按各街镇行政区划边界进行切分,经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初步复核后,下发至各区进行校核。以各区完成校核反馈的数据为依据,经补充完善、数据接边及拓扑一致性检查后,形成2025年全市河湖面积变化指标监测数据成果,并编制项目成果报告、工作报告和《2025上海市河道(湖泊)报告》。

合同履约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付成果资料及完成审查验收

本项目(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仅且只接受投标供应商报名一个包件。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投标多个包件,仅接受认定投标的多个包件中限价最高的响应文件有效(如果不同包件最高限价相同,仅接受认定投标的多个包件中包件序号最靠前的包件),继续参与商务及技术评审;其余包件响应无效文件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或上海普陀区中江路879号28号4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或上海普陀区中江路879号28号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供应商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最新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磋商、评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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