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JYZC2025081205090
二、项目名称:临泽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新华镇大寨村红卫泉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临泽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新华镇大寨村红卫泉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临泽县飞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沙河镇乐民社区 八一路 5号 | 3,172,304.64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临泽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新华镇大寨村红卫泉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工程类(临泽县飞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房屋 | 临泽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新华镇大寨村红卫泉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临泽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新华镇大寨村红卫泉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范围内所有内容 | 120日历天 | 冯亚平 | 甘 262111209697 | 3,172,304.6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 平 、 姚江善 、 周 毅 、 濮文成 、 张水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临泽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新华镇大寨村红卫泉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3.9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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