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5-C2-210057-GXL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阳朔县高田镇体育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预付款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无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签约合同价的 30% 。 预付款支付期限: 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30天前支付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分三期抵扣完,即支付第一笔进度款时抵扣预付款总额的 30%,支付第二笔进度款时抵扣预付款总额的30%,支付第三笔进度款时抵扣预付款总额的40% 。 |
| 2 |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财政等相关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30天前,支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财政等相关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
| 3 | 图纸 | 原发布的图纸作废 | 以新发布的图纸为准 |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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