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21]HJXMGL[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安保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鲲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5号华雄大厦3#702-2 | 3,928,860.00元 | 96.2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安保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鲲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保安服务 | 安保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 | 安保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 | 按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 按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 按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 项 | 按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 3,928,86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黄清 |
| 评审专家: | 苏必杰 、 骆秀凤 、 叶新生 、 陈庄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 (3)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代理服务费汇入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分行,开户名称:福建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15673463489,开票邮箱:1804231514@qq.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安保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3.84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所有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均审查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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