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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金塔县妇幼保健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3 07:19:42 本文标签:公立医院 妇幼保健 金塔县 

项目概况

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金塔县妇幼保健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FCG-2025-79号

项目名称: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金塔县妇幼保健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金塔县妇幼保健院)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医疗设备多功能近视弱视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
1-2其他医疗设备干眼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80,000.00-
1-3其他医疗设备锐扶刀1(台)详见采购文件450,000.00-
1-4其他医疗设备电脑验光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甲方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包2(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金塔县妇幼保健院)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医疗设备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详见采购文件180,000.00-
2-2其他医疗设备高清电子阴道镜1(台)详见采购文件230,000.00-
2-3其他医疗设备微波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35,000.00-
2-4其他医疗设备全自动微量元素测定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3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甲方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金塔县妇幼保健院)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合同包2(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金塔县妇幼保健院)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金塔县妇幼保健院)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企业为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企业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及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合同包2(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金塔县妇幼保健院)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企业为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企业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及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至 2025年08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①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ggzyjypt.com.cn/jtx/index2.html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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