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TZCS-C-F-250198
二、项目名称:主院区及东院区污水站运维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内蒙古清福东亚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机场路如意小区B9号楼5单元1楼西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758,000.00元 | 84.2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内蒙古清福东亚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主院区及东院区污水站运维服务项目 | 包头市中心医院主院区及东院区污水站的污水处理系统、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等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及日常药剂投加。 | 符合国家现行服务标准的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一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部门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服务标准的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 758,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采购人代表)、杨**、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13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单位名称:内蒙古鸿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稀土高新支行
账号:490300788015000001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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