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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纳溪中学校文化浮雕设计制作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3 14:56:05 本文标签:四川省 纳溪 中学 

一、项目编号:N5105032025000118

二、项目名称:文化浮雕设计制作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重庆莲山公共艺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大足石刻文创园678,000.00元98.8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重庆莲山公共艺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06039900C06039900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浮雕设计制作服务四川省纳溪中学校1. 设计理念。根据项目特点提供具有独特性、美观性、可持续性、传达性的设计理念。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釆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号)和财库(2021)22号文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红 、 莫昭敏 、 梁志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按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本项目按代理协议约定,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服务类采购项目)差额定率累进法方式进行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成交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1%;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 式:公司名称:重庆莲山公共艺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1509581266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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