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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行镇芦泾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3 18:16:13 本文标签:公益事业 竞争性 农村 

项目概况

庄行镇芦泾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4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20104250526112881-20256681

项目名称:庄行镇芦泾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

预算编号: 2025-W1040336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76210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76210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27484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庄行镇芦泾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762100.00

简要规则描述: 道路翻挖修缮提升3586.52㎡;道路翻挖修缮铺设沥青路面1376.74㎡;局部道路翻挖修缮铺设沥青路面336㎡;铺设路缘石525.60m;河道木桩166m;安装仿木栏杆1287m;健身步道修缮提升:200m;常规照明灯安装:28座;排水容井:102座;排水管:306m;安装铁制反光柱:34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在册人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4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运河北路258号9楼909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运河北路258号9楼909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磋商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未完成。
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投标人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智能客服”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或拨打服务电话400-881-7190 进行咨询。
3.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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