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高平市司法局
项目名称:高平市司法局公证委托业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高平市司法局公证委托业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高平市司法局公证委托业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 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财综(2017)56号), 对改革后确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 服务时,可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所属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 理。采取直接委托购买的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可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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