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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3 23:35:58 本文标签:工程项目 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2024]2752号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72(%)杭州临安金佳粮油有限公司临安天目外国语学校东侧
2报价:72(%)浙江丰之厨农产品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白泥路998(3幢301)(自主申报)
4报价:65(%)杭州临安金佳粮油有限公司临安天目外国语学校东侧
5报价:60(%)浙江丰之厨农产品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白泥路998(3幢301)(自主申报)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3标项三水产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标项一粮油米面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食 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标项一粮油米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标项二肉类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食 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标项 二(肉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标项四水果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食 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标项四水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标项五其他类(蔬菜、鸡鸭类、冻品、调味品、干货、豆制品、蛋类)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食堂物 资采购、配送项目(标项五(其他 类(蔬菜、鸡鸭类、冻品、调味 品、干货、豆制品、蛋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鹃,闫媛媛,江丽君,周立波(第1、2、3、4、5标项采购人代表),俞瑶瑶

七、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4标项5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标项5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标项5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杭州临安金佳粮油有限公司67.069.064.068.068.067.230.097.2
1宏盛粮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065.061.062.064.063.227.3490.54
1杭州万佳水产有限公司58.057.055.058.063.058.227.3885.58
1杭州一马当鲜农产品有限公司57.2556.2557.2553.2559.7556.7524.080.75
1高新区狮山立宽贸易商行(个体工商户)2.02.02.02.02.02.025.4127.41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浙江丰之厨农产品有限公司66.068.065.060.067.065.228.3393.53
2浙江百菜园农产品有限公司51.052.052.047.055.051.427.2778.67
2浙江祥昌供应链有限公司25.030.023.020.029.025.430.055.4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4杭州临安金佳粮油有限公司67.069.064.066.068.066.830.096.8
4浙江丰之厨农产品有限公司64.066.063.058.065.063.227.8691.06
4杭州一马当鲜农产品有限公司57.2556.2557.2553.2559.7556.7524.3881.13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5浙江丰之厨农产品有限公司64.066.063.058.065.063.230.093.2
5杭州麦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60.061.062.055.060.559.724.083.7
5杭州一马当鲜农产品有限公司57.2556.2557.2553.2559.7556.7525.081.75
5浙江百菜园农产品有限公司51.052.052.047.055.051.424.3975.79
5浙江祥昌供应链有限公司25.030.022.020.029.025.224.6649.86

标项1标项2标项4标项5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4标项5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按下表8折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单个项目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08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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