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481]YZZX[CS]2024025-4
二、项目名称:交通清障施救服务(五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二分公司 | 永安市黄山岭10号 | 1,725,000.00元 | 98.6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交通清障施救服务):
服务类(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二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交通清障施救服务 | 交通清障施救服务 | 满足{交通清障施救服务范围} | 满足{交通清障施救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为3年} | 项 | 满足{交通清障施救服务标准} | 1,72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张隽 |
| 评审专家: | 陈文伟 、 陈海龙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500 万元(含 500 万元)0.8%,以下含本数;代理费按差额累计法计算。②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缴清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代理服务费专户(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开户名: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银行账号:18201010010044462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交通清障施救服务:2.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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