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 单位 | 机关内部学法活动 |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 线上或线下旁听庭审活动 | 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 ||
领导班子 | 部门工作人员 | 已有阵地 | 拟建阵地 |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第一季度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 2.第二季度学习《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 3.第三季度学习《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 4.第四季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2次以上专题培训。 | 1.在民法典宣传月,联合市住建领域协同解纷中心开展普法活动,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泉州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等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月”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工地等活动,向建筑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等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 3.“10·7”国际建筑日开展普法活动,重点普及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12·4”国家宪法日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设立现场普法咨询点,向社会群众分发普法材料、普及法律知识。 | 12.4与多部门通过现场普法等多种方式联合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 对本局机关涉诉案件,由局领导和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与现场庭审旁听;组织局相关工作人员线上观看庭审。 | 局门户网站普法宣传专栏、微信公众号、LED屏幕、相关项目工地展板。 | |
备注: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第九项,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2.根据《泉州市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线上或线下旁听庭审每年不少于1次,市管领导干部旁听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原文地址:http://zfjsj.quanzhou.gov.cn/zwgk/ghjh/202604/t20260413_3282788.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