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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应用实践案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2 14:18:51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能源管理 自治区 住建厅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绿色低碳发展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建筑节能减排、绿色低碳转型中的作用,总结推广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应用的成功经验与典型模式,引导更多建筑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现面向全区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应用实践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区范围内已完成施工并稳定运行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共建筑类: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馆、交通枢纽等公共机构建筑;商业综合体、酒店、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建筑。

(二)居住建筑类: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等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三)市政建筑类:城市照明、污水处理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公用设施节能改造项目。

二、申报主体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建设、设计、施工(节能改造)、运维单位为主体申报,鼓励区内外各类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自行申报或联合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施,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主要经验做法可复制、可推广;

(三)节能效果显著,节能量可评估、可测量,具有专业机构出具的节能量验收报告或节能效果评估报告;

(四)选用的节能低碳技术具有先进性,成熟稳定,在管理节能、合作机制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五)项目正常运行半年以上,既有效提升既有建筑能效,又保障节能服务公司合理收益,实施情况受到项目使用方和节能服务方认可。

四、申报流程

(一)材料报送。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5月22日前,将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实践案例申报表(详见附件1)、案例介绍(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我厅标准科技处工作邮箱。

(二)公示推广。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广案例名单,并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公示,公示通过后,以适当方式向全区推广。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局(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积极推荐和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

(二)申报单位要如实填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取消申报资格。

(三)本次征集活动自愿参加,案例推广宣传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李闻文;联系电话:0771-2260040;工作邮箱:tkjc@zjt.gxzf.gov.cn。

附件:1.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实践案例申报表

2.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实践案例编写提纲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附件.docx

 

原文地址:http://zjt.gxzf.gov.cn/zfxxgk/fdzdgknr/wjtz/t275405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