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力量支撑,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51号令)《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建标〔2020〕61号)以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建标〔2020〕36号),决定在全市公开征集第二批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等内从事相关技术人员。
二、专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10年以上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石油化工、电力、能源、通信等行业消防技术相关工作经验;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或消防审核验收、消防救援、火灾调查等工作经历。
(四)工作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或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工程设计;
2.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3.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技术服务;
4.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完成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者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和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不受年龄限制。
三、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经市城乡建设局审查确认并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阜阳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报申报人所在单位。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填写《阜阳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2),将申报表、汇总表(包括电子版)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管事务中心审核。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社团、企业等积极推荐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专家。
(二)申报表、汇总表、申请人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及本人从事相关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及所获奖励证明等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扫描件发至邮箱(fyjsxf@163.com)。
(三)此前已申报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的专家无需重复申报。
联系人:消防监管事务中心 李兵
联系电话:0558-2161920
地址:阜阳市颍州中路306号建设大厦8楼
附件:1.阜阳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申请表
2.阜阳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汇总表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4日
来源地址:https://cxjsj.fy.gov.cn/content/detail/653b1098886688851b8b4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