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21〕11号)、《山西省政府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4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绿色建筑创新项目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高星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
2.装配式建筑(装配率A级及以上);
3.节能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
4.低碳建筑(低碳建筑、近零碳建筑、零碳建筑);
5.绿色建造项目;
6.其他绿色低碳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创新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开发单位,鼓励设计、施工和监理等项目建设主体共同申报;
2.本省行政区域内近两年(2022年XX月XX日)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手续齐全,自申报之日起3年内可完成竣工验收;
3.按照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进行建设,承诺获得相应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4.符合项目申报类型的相应要求;
5.采用3种及以上绿色创新技术,具有示范带动效应;
三、申报材料
1.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申请表(附件1);
2.绿色建筑设计专篇;
3.申报类型相应的自评估报告;
4.承诺书(附件2);
5.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补充材料。
四、申报程序
1.建设单位或开发单位准备申请材料,2025年1月15日前向项目所在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以文字形式约定各方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2.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完整、真实、有效。符合要求的,填写初审意见及推荐函,连同项目申请材料于2025年1月24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版电子文档发szjtkjc@163.com。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提出评审意见。在厅网站上公示评审结果,对异议项目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认定为绿色建筑创新项目。
五、工作要求
1.项目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要严格履行承诺,做好创建工作,每年12月底前,将项目进展情况逐级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竣工验收后要及时获取绿色建筑标识。
2.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创新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达到承诺要求,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监督创新项目的实施,根据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抽查,竣工验收后组织创新内容的综合验收。未按照申报方案和承诺实施、综合验收不合格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撤消其创建资格,失信行为记入有关企业诚信档案。
附件:1.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申请表.doc
2.承诺书.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s://zjt.shanxi.gov.cn/zwgk/gztz/202412/t20241212_972016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