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和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提示函》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按照2025年市住建局党组会会前学法安排,进一步加强党组会会前学法工作,全年共开展会前学法10次,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提高思想认识,邀请泸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师资库成员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羊海燕作了《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践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三是根据《泸州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泸法委发〔2024〕5号)要求,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印发《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泸住建办〔2025〕7号)。四是我局认真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工作,通过制作宣传语标识标牌等,在机关大楼及系统各单位营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浓厚氛围。
2.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第一责任,加强对住建系统法治建设的调度研究和安排部署。全年先后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10余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具体事宜。二是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25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体系,印发《2025年泸州市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要点》(泸住建发〔2025〕35号),明确我局今年法治工作总体要求与主要任务。三是我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每年度末将当年度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报告,并将当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积极落实依法行政制度
1.深入推进立法工作。一是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我局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制作了宣传动画,印制了《物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单》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问答》10000余份,组织物业企业广泛开展《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宣传活动,在800余个物业小区显著位置通过展板、LED等载体100%全文展示《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住建系统于7月、11月开展了物业管理法律法规集中宣传,通过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户外大屏播放视频等方式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二是顺利通过市人大关于《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形成专题报告;向市人大、市政府提交《泸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修订申请。制定出台相应配套制度《关于印发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并同步进行多种形式政策解读。严格按照市人大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落实配套制度制定,着力推动《泸州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营维护监督与考核办法》《泸州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等专项制度制定。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推行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机制,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清单,并依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布。二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条例》,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的起草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制度,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论证。三是加强决策执行和评估。加强对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与评价,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3.提升合法性审查水平。一是严格实施《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二是增强法律顾问配置,对涉及法律纠纷较多的基层单位指导聘请专业律师进行服务,对单位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信访纠纷进行审核把关,切实提升基层单位依法决策水平和能力。2025年,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的合同共计122件。三是严格实施《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开展了全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出继续有效29件,拟修改0件,失效废止11件,有力强化全局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施行统一管理。2025年,我局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经合法性审查并正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6件,按备案审查管理规定向市司法局备案审查6件,有效保障了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
4.统一信息公开答复文本。一是制定统一模板,我局编制内部《关于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模板)》,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中常见情形,归纳形成涵盖12类典型情况的标准化答复模板,旨在确保答复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和适用性,力争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情形的全覆盖。二是规范答复流程,要求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必须依据申请内容对照标准模板进行准确分类、对应适用,严格按照模板规范的表述格式与法律依据进行答复,确保答复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通过统一回复内容、严格依法答复,切实降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法律风险,有效避免因答复不规范、依据不充分引发的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诉讼败诉可能性。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开展行业行政执法检查。一是根据《泸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泸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和〈泸州市2025年度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二是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建设领域检测机构及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单位进行检查,共开展联合检查6次,并对选定的53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同时注重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三是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全系统行政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2.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我局严格落实《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法建设线索移送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我局行政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2025年我局共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法移送各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建设线索61件,确保住建系统的违法建设行为得到依法有效查处。二是强化执法协作,我局每季度末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函询违法建设线索办理情况,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推进行业监管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运行。三是为提高我局违法建设线索移交质效,构建衔接顺畅、合法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谁发现谁移送谁督促整改工作闭环,要求市建发中心、市工程质量中心、市征收(物管)中心印发并实施本单位违法建设线索移送制度
3.深化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管理工作,一是印发《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通用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今年上半年积极组织局系统14名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严格按照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要求。二是印发《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2025年泸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组织局系统33名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工作,要求科室负责人要头学法考法,积极督促全科室完成规定学时任务,做到了学习率100%。三是开展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清理。截至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05名。
(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一是以《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核心的政策体系和多个部门的具体“措施”、“专项治理”行动来落地实施,加大对局系统规范性文件及签订合同内容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按期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经清理,我局已出台的相关政策中未包含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2.持续完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优化“三段式”审批,提升项目落地效率。推动服务“主动前移”,变“依申请办理”为“主动对接服务”,修订编制项目服务流程图、审批事项清单,量身定制方案,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专区;推行“一单一图一表”管理模式,实现审批流程“一图尽览、一表清晰”,全流程审批时限较法定压减75%以上。全年受理工程建设项目684个,办理审批服务办件3371件,按时办结率98%,办件准确率100%。该服务模式推出古蔺县“三溪・御蔺锦萃”项目在全省首个实现4个工作日完成开工前11项审批手续,刷新“三段式”极速并联审批纪录。
3.优化政府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行业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用好互联网平台,依法公开信用信息。利用从业主体及信用管理系统平台、泸州住建诚信一体化平台等平台,将企业信用考核成果,包括信用状态、加扣分情况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公布,接受社会和市民监督。同时,加大对守信模范、失信典型突出案例的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正确的市场导向,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五)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行政复议案件在严格依法办理的前提下,实现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保证复议决定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行政应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已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行政应诉案件5件,已办结15件。均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维护了住建系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有效化解了住建领域矛盾纠纷。
2.深入贯彻首问责任制度,提升“民心守护”工程成效。一是坚持常态化开展首问责任制工作。多次在局目标调度会上安排部署首问责任制工作,学习首问责任制相关制度文件,强调局系统职工要高质量落实首问责任制工作,同步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务必营造干净、担当、有为的浓厚氛围,助推住建领域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实施常态化督查首问责任制工作。我局将首问责任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时刻提醒各科室、各单位进行落实“两覆盖、四个一”要求,按“一事一记”原则建立首问责任制台账,每季度对各科室、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至少1次,暂未发现严重问题;同时,及时通报科室、单位做法,严格问责问效,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担责。2025年,我局共受理12345热线、网络问政等平台办理3353件。较上年同期3009件增长11%,其中12345热线平台2815件(省12345热线平台116件,市12345热线平台2699件)。
(六)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1.强化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按照《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在“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泸州住建发布”发布《关于征集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公告》,公开征集人民群众建议意见。梳理制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重点对是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一刀切行政执法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文明执法问题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2.规范开展行业行政执法活动。一是科学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制定《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法建设线索移送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二是深入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按照《泸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25年度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从全市范围内抽选房地产开发企业10家、房地产评估机构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10家、物业服务企业22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6家开展专项检查,于2025年11月10日前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积极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形成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检查活动工作机制,将市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跨部门监管事项、12345群众热线举报反馈事项和为基层减负工作有效整合,统一管理,全面覆盖。2025年我局共牵头开展执法检查38次,涉及建筑领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物业管理企业检查、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等,覆盖三区四县共53家企业,将传统72次检查模式,整合为38次,提升涉企检查效率,持续为企业减负。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治理认识还不到位。我局对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单位认为依法治理工作仅包含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重视日常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运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能力仍存在欠缺。
(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提升。广大群众社会监督意识不断提升,需要房地产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领域狠抓服务意识,规范办事程序,依法推进各项工作。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意识有待提高。我局部分单位对规范性文件概念理解不充分,存在部分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文件内容逻辑表述错误及不严谨、草拟政策措施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支撑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升文件制定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下一步打算
(一)深化普法宣传,推动行业治理。一是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的首要任务,积极开展相关会前学法10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1次。二是根据工作实际,谋划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九五”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公园”“法律进工地”等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特色法律宣传活动。三是重点抓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最大限度避免行政纠错败诉案件的产生。同时,主动利用解决问题的契机,对同类问题进行精准画像,争取解决一批相类似相关联问题。
(二)突出法治引领,强化服务赋能。一是2026年,结合全年工作,制发系统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谋划推动立法项目,按照中央和住建部部署,围绕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开展《泸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保护条例》立法修订预调研工作,并充分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具体操作性论证,为我市争取历史文化名城相关政策支持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是积极准备《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检查评估,结合物业领域专项整治,重拳打击物业乱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深刻抓好《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聚焦问题清单,增添整改举措。三是完成《泸州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规范管理指导意见》《泸州市海绵城市设施运维标准》等立法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科学形成健全完善的地方法规制度体系。
(三)创新监管方式,夯实执法实效。一是建立执法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检查工作制度》,锚定日常法治工作中的问题点位和薄弱环节,重点围绕行政执法程序、政府合同签订等方面,选择个别基层单位适时开展法治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排查剖析,严格立行立改。二是提升执法工作质效,公告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指导我市“一泸检查”平台实践应用,规范行政检查活动,严格行政检查行为,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和单位厘清明确违法建设线索移送和监督主体。三是统筹完善监管措施,强化行政许可案卷完备存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夯实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学法考法,确保机关参与率100%,合格率100%。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zjj.luzhou.gov.cn/xwzx/tzgg/gsgg/content_1133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