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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人民法院2025年移动办案支撑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4 22:26:30 本文标签:人民法院 宣威市 移动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1.宣威市人民法院2025年移动办案支撑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拟对宣威市人民法院已建成的“审务通”移动办案办公平台、法院专网等系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审务通”、“智慧执行”均使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VPDN专网线路,前端单兵执法记录仪、车载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仅支持中国电信CDMA制式网络接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56.92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2021年宣威市人民法院通过单一来源由原供应商曲靖电信提供项目服务;2023年5月1日宣威市人民法院通过单一来源签了移动办案支撑服务合同,协议期为2年,至2025年4月30日;(2)“审务通”、“智慧执行”均使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VPDN专网线路,前端单兵执法记录仪、车载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仅支持中国电信CDMA制式网络接入,仅曲靖电信能够提供终端网络接入;(3)本项目拟对宣威市人民法院已建成的“审务通”移动办案办公平台、法院专网等系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及保障服务一致、完整性的原则,需要由原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中第二条第(一)款第6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规定的情形。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原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完成此升级改造项目。(4)该项目依托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的基础网络设施和平台,为确保项目的平稳运行及服务的统一性和延续性,拟单一来源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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