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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残联“爱心家园”2023-2024年助残平台终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7 22:10:59 本文标签:服务项目 残联 爱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柯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项目名称:柯桥区残联“爱心家园”2023-2024年助残平台终端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柯桥区残联“爱心家园”2023-2024年助残平台终端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5115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5115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2017年3月绍兴电信已为柯桥区残联“爱心家园”助残平台终端服务项目,提供了各乡镇和各村级残疾人移动终端设备和手机套餐业务。

2、绍兴电信绍兴分公司2017-2022年提供的通信服务运行正常,满足我区残联“爱心家园”助残平台运行需要。如更换供应商会需要更换设备、更换号码等,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服务相配套,不仅导致成本增加,还会影响平台正常运转,甚至导致平台服务中断,同时非特定供应商可能影响工作顺利实施。

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作为浙江省内三大运营商之一,能提供稳定、可靠的信号覆盖,满足用户多样化的通信需求,在“爱心家园”助残平台终端服务项目中针对手机终端采用定制化设计,如支持语音辅助、大字体显示、高对比度模式、紧急求助服务、触觉反馈等功能,提升残疾人的使用体验。手机卡套餐针对残疾人需求设计,提供低资费、高流量的优惠套餐,满足残疾人日常通信需求。项目不仅提供硬件和通信服务,还通过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确保长期可持续性,切实帮助残疾人群体融入数字社会,体现了电信的社会责任感和技术实力。

依据以上资质及经验,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情形。综上所述,故建议柯桥区残联“爱心家园”2023-2024年助残平台终端服务项目拟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组织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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