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TH2025431E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金融大厦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9条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中,合同履行期限由“期限三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招标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通过考核验收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中标价不予调整。若遇上级政策调整人民银行搬离金融大厦办公区,则本项目至人民银行搬离后下个月终止(例如6月15日搬离,则7月31日项目结束),对应服务及合同一并终止。”修改为“期限三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招标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通过考核验收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中标价不予调整。若遇上级政策调整人民银行搬离金融大厦办公区,则本项目至人民银行搬离后三个月终止(例如6月15日搬离,则9月31日项目结束),对应服务及合同一并终止。”
2、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格式15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履约期限由“期限三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招标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通过考核验收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中标价不予调整。若遇上级政策调整人民银行搬离金融大厦办公区,则本项目至人民银行搬离后下个月终止(例如6月15日搬离,则7月31日项目结束),对应服务及合同一并终止。”修改为“期限三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招标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通过考核验收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中标价不予调整。若遇上级政策调整人民银行搬离金融大厦办公区,则本项目至人民银行搬离后三个月终止(例如6月15日搬离,则9月31日项目结束),对应服务及合同一并终止。”
3、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合同期限由“服务期限三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甲方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乙方服务质量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合同,中标单价不予调整,若甲方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则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乙方,服务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修改为:“期限三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招标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通过考核验收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中标价不予调整。若遇上级政策调整人民银行搬离金融大厦办公区,则本项目至人民银行搬离后三个月终止(例如6月15日搬离,则9月31日项目结束),对应服务及合同一并终止。”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的同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按本次更正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以本次更正内容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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