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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人行信号灯设置和学校门口安装防冲撞柱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 05:27:27 本文标签:交通警察 平定县 公安局 大队 

项目概况

平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人行信号灯设置和学校门口安装防冲撞柱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3212025BCS00107

项目名称:平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人行信号灯设置和学校门口安装防冲撞柱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97572.34

最高限价(元):300000,797572.34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平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装和更换学校门口防冲撞柱设施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的通知》(公传发[2024]310)要求),经摸底我县共有14所学校校门口安装防冲撞柱。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平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人行信号灯设置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797572.34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平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平定县公安局党委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为有效治理行人道路通行安全隐患问题,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在东大街二中路口、环城西路中医院路口及环城东路冠亚小区路口设置人行信号灯。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1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包2】

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1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平定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大楼五楼506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无需代理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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