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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购置执法巡逻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5 06:25:32 本文标签:江门市 公安局 巡逻艇 

一、项目编号:440705-2026-00045

二、项目名称: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购置执法巡逻艇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执法巡逻艇):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珠海飞驰船舶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世德路711号2号厂房2,032,11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执法巡逻艇):

货物类(珠海飞驰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1水面公务船执法巡逻艇珠海飞驰总长:13.80m 水线长:12.60m 型宽:3.80m 型深:1.40m 设计吃水:约0.62m 肋距:约0.50m 主机:300Hp*4台 航速:45Kn 舱室高度:约净高2.10m1.0000(艘)2,032,110.00002,032,11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钊(采购人代表)、陈水庆、陈妙新、何雁冰、周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计取,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收费费率为1.5%;金额100-500万元 (含500万元),收费费率为1.1%;金额500-1000 (万元),收费费率为0.8%;金额1000-5000 (万元),收费费率为0.5%,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 (报价) 中单列。代理服务费交纳后不予退回。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的形式支付。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或编号):户名: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江门滨江支行;账号:2012 0021 0908 5853 134。

本项目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场地使用费,场地使用费按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收代支。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执法巡逻艇3.08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执法巡逻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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