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东风派出所空气能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1-1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503-002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东风派出所空气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内容修正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2日13时2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中的要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当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