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白银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业务装备采购项目1包):
废标理由:废标原因:本次项目共有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供应商1家:湖南益盾警用装备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偏离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之规定,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合同包2(白银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业务装备采购项目2包):
废标理由:废标原因:本次项目共有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供应商1家:甘肃创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4G对讲机强制认证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之规定,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合同包1(白银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业务装备采购项目1包):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2(白银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业务装备采购项目2包):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李文娜、袁育涛、王鹏凤、马晨亮、王芳、袁育涛、李文娜、王芳、王鹏凤、马晨亮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国家取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白银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业务装备采购项目1包): 0.6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2(白银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业务装备采购项目2包): 1.6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项目预算:2064230.00元(人民币)
(第一包:536600.00元;第二包:1127630.00元;第三包:400000.00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评标日期及地点:2026年2月2日,白银区纺织路街道诚信大道367号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评审意见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结果如下:
第一包:
废标原因:本次项目共有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供应商1家:湖南益盾警用装备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偏离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之规定,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第二包:
废标原因:本次项目共有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供应商1家:甘肃创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4G对讲机强制认证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之规定,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第三包:
投标单位 | 技术分 | 商务分 | 价格分 | 总分 | 名次 |
陕西剑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9.40 | 3.00 | 29.32 | 91.72 | 1 |
湖南益盾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 54.40 | 0.00 | 30.00 | 84.40 | 2 |
靖江市国润警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 53.00 | 0.00 | 25.89 | 78.89 | 3 |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无
5.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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