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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食品检验检测所搬迁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日期:2026-05-17 14:07:57 本文标签:浦城县 食品 检验 

一、项目编号:[350722]FJSY[CS]2025003

二、项目名称:浦城县食品检验检测所搬迁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福建铭成实验室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S2#楼12层01-03办公3,897,800.00元 98.66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浦城县食品检验检测所搬迁项目):

工程类(福建铭成实验室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单位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元)
1-1其他建筑工程浦城县食品检验检测所搬迁项目工程范围包括第5层和第6层装修改造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具体包括基础装饰、配套设备、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弱电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气路系统、焊接工艺等内容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黄敬团闽23520112012494273,897,8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苏俊杰
评审专家:潘闽浦 、 黄思远 、 吴国宏 、 张纪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1)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按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收取,100~500万元 0.7%标准计算。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浦城县食品检验检测所搬迁项目:3.028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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