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洼区清水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采购消防车项目招标公告 | ||||||||||||||||||||||||||||||||||||||||||||||||||||||||||||||||||||||||||||||||||||||||||||||||||||||||||||||||||||||||||||||||||||||||||||||||||||||||||||||||||||||||||||||||
项目概况 大洼区清水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采购消防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21-00150 项目名称:大洼区清水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采购消防车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水罐消防车 ★一、数量:1台 二、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排放标准及燃油种类:国六、柴油 ★2.外形尺寸:长*宽*高(mm)≥8030*2520*3220 ★3.总质量(kg)≤16600 ★4.额定质量(kg)≥5200 ★5.整备质量(kg)≤9475 ★6.发动机功率(kw)≥169 7.前轮距/后轮距(mm)≥1930/1860 8.车速(km/h)≥89 9.轴距(mm)≥4700 ★10.前悬/后悬(mm):≤1330/2320 ★11.接近角/离去角(°)≤22/12 ▲12.消防泵: 流量:≥40L/s,压力:≥1.0Mpa,最大吸深:≥7m,引水时间:≤50s,真空泵形式:活塞式,安装形式:后置式。 13.消防炮: 流量:≥40L/s,射程:水≥60m,压力:≥0.8MPa,回转角度:水平360°,俯仰-35°~70°。 14.取力器: 型式:夹心式(全功率),操纵:电磁阀控制(电动操控),冷却方式:强制可调式水冷,润滑方式:飞溅式油润滑。 ▲15.管路系统: 罐体管路材质为优质无缝钢管,通过法兰与各部件连接;罐出水管路:设有1个DN125的罐出水管路,水由罐体进入消防泵,装有1只DN125手动蝶阀,通过DN125挠性接头连接水罐与消防泵;外进水管路:消防泵后部有一个外进水口,外接125吸水管,内扣式管牙接口;出水管路:消防泵左右各有1个DN80的常压出水口;1个DN80的炮管路,采用DN80挠性接头,用DN80炮球阀控制;注水管路:2个DN65管路(外注水)分布车身中部两侧;1个DN65罐注水管路,可通过消防泵直接向罐内注水;放余水管路:为保护水泵及各球阀,在管路的最低处加装放余水阀;冷却水管路:为使取力器在工作中应付各种复杂情况,配有冷却水管路及球阀。 ▲16.电器系统: 驾驶室顶部配备长排豪华红红LED警灯;整车后顶部安装有LED消防探照灯1个,360度遥控转动;车辆尾部安装可折叠式爬梯;车辆两侧上方各配有3个红色爆闪灯及3个侧照明灯,下方安装安全标志灯和侧回复反射器(组合式),后示廓灯,及转向灯等灯具,器材箱、泵房内均装有照明灯,并符合GB4785规定;警报器功率为≥100W;警报器、警灯、爆闪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附加仪表、开关集中布置在控制面板上,利于操作。仪表板上装有:压力表、真空表、液位显示、电源总开关及电子油门。 ★17.器材配置1:
★18.器材配置2:
★三、商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