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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隆昌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6-02-13 23:53:07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 内江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1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隆昌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调整招标文件付款进度安排及更正代理服务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2.1.投标人须知附表代理服务费更正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项目预算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0%加上合理利润向成交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78662.4元(大写:柒万捌仟陆佰陆拾贰元肆角)。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2、原招标文件3.3.2.商务要求 付款进度安排更正为:“1、自合同签定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 设备运输到采购人制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3、尾款,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具体内容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3911628。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642150。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吴老师。(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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