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0042025000009
二、项目名称:内江圣水寺祖师殿修缮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泉州市古建筑有限公司 | 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北拓7#207室 | 2,669,400.00元 | 91.4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福建省泉州市古建筑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6030400 | C06030400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内江圣水寺祖师殿修缮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并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锐、廖英、刘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审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比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85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070309。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地址:四川省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晨路488号。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邮编:6410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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