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及绿化管护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4 17:23:19 本文标签:技术开发区 第十三 新星 

受采购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三分中心 对项目名称: 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及绿化管护服务组织公开招标, 潜在投标人应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03 10:3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EBTJY13CGGK2025010

2、项目名称: 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及绿化管护服务

3、采购计划文号:B13S[2025]127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内容及要求:

分包编号分包名称分包内容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EBTJY13CGGK2025010-01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及绿化管护服务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及绿化管护服务2700000.002700000.00
预算合计(元)/最高限价合计(元)2700000.002700000.00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网站实际名称为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3-13 00:00:00 至 2025-03-20 23:59:00,获取地点、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获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办理“标证通”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标证通”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报企业主体信息,信息核对通过后方可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通过企业主体信息核验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办理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栏目《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请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获知答疑内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5-04-03 10:3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开标时间: 2025-04-03 10:30:00

3、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供应商须办理“标证通”手机移动 CA 证书或实体 CA 数字证书,通过 “标证通”APP 扫码或插入实体 CA 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登录后,进行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