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0042024000028
二、项目名称: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公安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华耀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内江市市中区文英街37号1幢 | 1,036,558.00元 | 96.4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华耀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2040000 | 餐饮服务 | 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公安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均杰、李静、李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29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070309。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城西工业园汉晨路666号2幢。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邮编:641099。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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