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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采购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江宁区大队食堂外包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6 10:27:06 本文标签:南京市 公安局 交管局 

项目概况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采购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江宁区大队食堂外包服务 JSZC-320115-ZZZC-G2025-00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18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ZZZC-G2025-0007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采购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江宁区大队食堂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3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20万元

采购需求:

食堂的经营管理,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等, 具体 详见采购文件。项目地址为 南京市江宁区临麒南路 8号和 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 18号。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备注: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 2)近3年经营期内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群体性罢餐、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无事故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18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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