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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大队蔡家坡站、凤鸣专职站深夜食堂、健身房、晾衣房装修及相关器材家具购置(器材家具电器部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6 20:16:01 本文标签:蔡家坡 健身房 相关器 

项目概况

岐山大队蔡家坡站、凤鸣专职站深夜食堂、健身房、晾衣房装修及相关器材家具购置(器材家具电器部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68号B座6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Y(2025)-ZB009

项目名称:岐山大队蔡家坡站、凤鸣专职站深夜食堂、健身房、晾衣房装修及相关器材家具购置(器材家具电器部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1,03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大队蔡家坡站、凤鸣专职站深夜食堂、健身房、晾衣房装修及相关器材家具购置(器材家具电器部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1,03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1,03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用具器材家具电器1(批)详见采购文件181,03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大队蔡家坡站、凤鸣专职站深夜食堂、健身房、晾衣房装修及相关器材家具购置(器材家具电器部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大队蔡家坡站、凤鸣专职站深夜食堂、健身房、晾衣房装修及相关器材家具购置(器材家具电器部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本单位缴纳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至 2025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68号B座6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68号B座909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68号B座9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谈判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近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复印件加盖鲜章;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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