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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6-03-06 20:18:17 本文标签:高新区 党政办 办公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089202400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本项目投诉事项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尚未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财政局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活动失败,重新组织采购。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单位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北环路656号,更正为: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三段荣安巷5号科创园B区5号楼。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54,000.00元(大写:伍万肆仟元整)的代理服务费,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更正为:该项目终止,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本项目投诉事项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尚未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财政局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活动失败,重新组织采购。。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5.4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内江高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6105030;0832-6105039。

内江高新区财政局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三段荣安巷5号科创园B区5号楼。

内江高新区财政局邮编:641199。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高新区财政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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