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089202400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本项目投诉事项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尚未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财政局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活动失败,重新组织采购。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单位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北环路656号,更正为: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三段荣安巷5号科创园B区5号楼。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54,000.00元(大写:伍万肆仟元整)的代理服务费,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更正为:该项目终止,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本项目投诉事项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尚未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财政局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活动失败,重新组织采购。。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5.4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内江高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6105030;0832-6105039。
内江高新区财政局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三段荣安巷5号科创园B区5号楼。
内江高新区财政局邮编:641199。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高新区财政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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