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广西医科大学
项目名称: 广西医科大学汽车租赁服务(三年)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广西医科大学汽车租赁服务(三年)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8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车辆要求
1.车辆车型要求:以公交车为主,主要用于接送学生市内见习实习(预算160万/年)。
2.车辆车况要求:公司必须投入大小公交车辆50辆及以上,所有车辆技术良好,车容整洁,车辆有效证件齐全,冷暖设备完好,成交人提供的车辆按国家、自治区等政府部门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二、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车辆保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人员座位险、承运人责任险)的复印件。
三、服务要求
1.租用车辆的保险、年检、正常的维修保养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负责。各车型租赁服务费用包含租车所应提供的服务、车辆租赁费、燃油费(或电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司机服务费、保险费、维修费、司机餐费、必要的各项税金等伴随的一切费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8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广西医科大学汽车租赁服务(三年)采购项目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文件要求,于2025年10月10日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9时30分,只有1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南宁邕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失败。于2025年10月31日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结果公示的意见、质疑或投诉。针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经市场调研只有南宁邕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符合项目招标的相关资质、技术要求。鉴于以上原因,继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也无法实现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七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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