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法制支队购买医疗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苏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法制支队购买医疗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公监管〔2014〕559号)的精神,为加强对在押人员和涉嫌犯罪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人员的羁押监管,保障其生命健康权,落实“五项体检”工作,确保监所安全稳定。苏州市公安局、卫健委在原2013年底新建的监所公安监管门诊部基础上,后又成立了苏州公安监管医院,并配备床位40张,对4个监所内在押人员实施医疗保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987.81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苏州公安监管医院是一个对外封闭的人员密集场所,医疗保障需求方面有着很强的针对性、专业性和特殊性。目前监管医院、行政监所门诊部、市局法制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医疗需求,除了对苏州市区4个看守所、2个拘留所、1个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押人员进行常规医疗保障、重大疾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外,还必须常年对监所实施艾滋病、结核病、性病及其他传染病和污染物的监测、检测,严密防范传染病的所内传播。同时还必须做好医疗记录,建立病史档案;培训并指导特种传染病的职业防护和职 业处置、消毒防疫等医疗卫生知识;配合执行预案等其他所内管理工作中的涉医事项。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是我市唯一的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也是艾滋病、结核病、皮肤病及其它传染病的专科医疗救治医院,其针对传染病的检测设施设备、防治措施手段等其他医疗机构无法替代,具有唯一性。苏州公安监管医院自成立以来,一直承担着相关的医疗服务和特殊医疗保障,完全适配公安监管场所医院日常运转及规范管理的流程和模式。综上所述,2026年苏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法制支队购买医疗服务只能由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采用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的规定,唯一供应商为: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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