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市住建局召开《信阳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6-01-03 01:11:56 本文标签:物业管理 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 信阳市 座谈会 

为规范完善全市物业管理机制,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7月20日,市住建局召开《信阳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市城建指挥部督导专班组长周启新,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孔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市物业协会负责同志,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业主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市住建局房管科科长宋建伟对《实施办法》作了政策讲解,8位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12位来自不同小区的业主代表分别围绕维修基金使用、小区管理规划、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等相关政策法规提出意见和建议。

孔辉认真听取发言,并一一记录了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业主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就如何完善好,落实好《实施办法》,他强调,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物业管理工作和《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完善管理制度,明确部门分工和责任体系,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制度、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制度、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考核制度,制定奖惩机制,倒逼部门强化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效能,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规范行使权利。要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吸纳社区网格员、党员进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参与物业管理工作,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与物业管理有机融合。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实施办法》的政策宣讲,积极报道优秀管理工作,揭露不良管理行为,树立正反典型,营造物业管理工作良好氛围。

周启新指出,美好生活看信阳,物业服务要跟上。物业管理具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点多面广”等特点,是新时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要尽快整合各方意见,完善出台《实施办法》,让物业管理有法可依。要对《实施办法》中的相关法规进行补充说明,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