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2(手持式凝血分析仪、运动心肺测试系统):
废标理由:予以废标。
合同包2(手持式凝血分析仪、运动心肺测试系统):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李欣(采购人代表)、张力、宇新民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2 | 手持式凝血分析仪、运动心肺测试系统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废标理由: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予以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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